根据《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》和《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〈中共信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(暂行)的通知〉》有关规定,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,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浉河区党委和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; 区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;区委各部委,各局(委、办),各人民团体党委(党组)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;区各乡镇(街道办事处)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时间:
2015年11月3日—12月12日。
二、巡察内容:
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,突出以下重点:一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情况。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,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、重要决议决定上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等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阳奉阴违,拉帮结派,违反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等问题;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和执行县以上机关四项制度情况。重点了解党委(党组)和纪委(纪检组)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是否存在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落实不力、措施不到位的问题;了解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检组)严格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法规情况;了解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等方面的问题线索;了解重点领域、关键部门和岗位以及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;三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。重点了解是否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、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30条意见等问题;了解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问题;四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。重点了解是否存在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;五是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。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,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拉帮结派、违规用人、拉票贿选、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、软弱涣散、严重不团结等问题;六是中央、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。重点了解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、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责、弄虚作假等问题;七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。
三、受理信访举报方式
举报电话:13323979710(接听时间为早8:00—晚20:00)
电子邮箱: xyswdsxcz@sina.com
手机短信:15137601257
邮政信箱:信阳市2002号信箱
信访窗口:浉河区委群工部信访接待大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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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第三巡察组
2015年11月3日